关于2016年寒假临时住宿的通知
关于2016年寒假临时住宿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2016年寒假(2016年1月30日至2月27日)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寒假相关工作要求,公寓中心对2016年寒假临时住宿工作予以统一安排:
1、2016年寒假期间原则上不提供学生临时住宿,如有特殊原因需留校临时住宿者,由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获得批准后统一报学生公寓中心进行临时住宿安排。
2、各学院于2016年1月20日下午5点前将由学院盖章的纸质版寒假临时住宿学生名单报学生公寓中心办公室(学8楼215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公寓邮箱:xscgyzx@163.com。
3、寒假期间学4、学6楼为集中住宿楼,寒假期间开放。其他各楼于2016年2月3日17:00时完成封楼。
4、公寓中心会于2016年1月28日在学4楼、学6楼大厅张贴寒假集中住宿宿舍安排结果,2016年2月3日17:00前入住学4楼、学6楼。
5、居住于学4楼、学6楼的大二学生需于2016年1月30日前完成腾房工作,请相关学院予以协助(腾房补贴和编织袋在学4楼、学6楼管理员处领取,编织袋每人限领两个,行李存放于楼内储藏室或本宿舍阳台)。
6、学生公寓于2016年2月24日正式开楼,集中住宿的学生于当天搬回本楼住宿。
7、其他住宿事宜可向学生公寓中心咨询,公寓咨询电话:62283713。
学生处公寓中心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