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关于将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学费资助对象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0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度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全日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本学年正常在读在校生。
二、报送材料
1、《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纸版。(《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版各一份。
3、今年起需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方式
纸质申请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助学中心。
电子版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qgzx@bupt.edu.cn电子版文件名按“... ...学院2016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汇总表”发送。
(二)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
四、注意事项:
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本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