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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心理咨询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心理咨询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9-02 17:29:36]

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及家长面对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惑与障碍,促进同学们健康成长,快乐学习生活。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将于9月5日全面启动心理咨询工作。具体信息如下:

1、 校本部心理咨询室、沙河校区心理咨询室、宏福校区心理咨询室均于9月5日(周一)起开放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咨询时段:

校本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30—5:30,

晚上6:00—8:00

沙河校区:周一至周五下午3:30—5:30,晚上6:30—8:30

          周一、五上午9:00—11:00

宏福校区:周一至周五下午3:30—5:30,晚上6:00—8:00

3、咨询地点:校本部 学生发展中心一层心理咨询室

             沙河校区:综合办公楼303室

 宏福校区:综合办公楼302室

    4、咨询对象:全体学生、教职工、学生家长、教职工子弟

5、预约电话:校本部:62281882、

沙河校区:66605525

宏福校区:58828507

6、其它相关情况请随时联系各校区咨询电话。

   欢迎广大师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选择,预约相关咨询时段。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