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中心关于2016届研究生毕业离校退宿手续的通知
寓中心关于2016届研究生毕业离校退宿手续的通知
为方便广大毕业生顺利离校,公寓中心按照学校《关于2016届研究生毕业离校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退宿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生处公寓中心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
学3、4、5、8、10、29楼:3月31日9:30—11:30 13:30—17:00
二、2016年已通过答辩研究生(春季毕业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在校有效期截止于2016年4月1日晚24时整。
三、办理离校退宿手续流程:
联络楼管老师查房 交钥匙 盖离校转单
检查室内物品 ――― 填写退房清单 ――― 交赔罚款(学8楼111室)
学3: 62285122 | |
学4: 62284810 地点:本楼 地点:学八楼一层大厅
学5: 62286620
学8: 62284260
学10: 61197908
学29: 62286397
四、 离校注意事项:
1、 请同学们在整理行李的同时,检查室内各项配套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 请同学们千万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楼道焚烧废纸、信件等物品,严禁使用违章电器。
3、 由于离校期间人员较杂,请同学们务必保管好行李物品,以防错拿或丢失,发现可疑事件请及时与本楼值班室联系。
4、 爱护室内外各种家俱,设施,不得故意毁坏,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
5、 不得酗酒和在公寓楼内打闹;宿舍严禁留宿外人。
6、 离校时,切记到本楼值班室开行李出门条。
7、 保持平和心态,搞好团结,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8、 如发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者,学生处公寓中心根据情节轻重,有权做出处罚并呈送有关部门处理。
学生处公寓中心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