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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6-04-01 16:34:34]

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为保证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特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研究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提示,提醒学生强化安全意识,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安全。

2、不得进行任何有组织的跨省郊游活动;学生个人外出活动、探亲访友须在学院、研究院办理请假销假手续。

3、各学院、研究院应提醒学生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做文明大学生。

4、注意宿舍安全、饮食卫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各学院、研究院要加强值班制度建设,掌控学生动态,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