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为保证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特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研究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提示,提醒学生强化安全意识,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安全。
2、不得进行任何有组织的跨省郊游活动;学生个人外出活动、探亲访友须在学院、研究院办理请假销假手续。
3、各学院、研究院应提醒学生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做文明大学生。
4、注意宿舍安全、饮食卫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各学院、研究院要加强值班制度建设,掌控学生动态,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