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毕业本科生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延期协议的通知
关于2016年毕业本科生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延期协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8868体育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为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定于6月13日(周一)签署读研延期协议。
会议时间:6月13日(周一)13:30
会议地点:教三楼-437教室
参会人员:2012级本科生中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读研延期的学生
会议内容:
京内读研学生签署延期协议
延期协议签约会需携带材料:
(1)延期协议(3份,面签会银行现场发放)
(2)资料确认书(2份,填好后不要签字)
(3)违约提示函(2份,填好后不要签字)
(4)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如签约时尚未拿到录取通知书,需开具读研证明,过后补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申请书
(6)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7)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8)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9)黑色签字笔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