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守护心灵 为爱点赞”心理素质教育系列活动之“优秀心灵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大学生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传播心理健康知识,进一步营造宣传、学习、普及、应用心理健康知识的校园文化氛围,帮助大学生用积极的心态面对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提升心理素质,体验生活幸福感,增强自我价值感,发挥潜能,完善人格,进而促进大学生全面地成长成才,依照《8868体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校学发[2016]10号)关于“心理素质教育活动要贯穿全年,要覆盖100%的学生”的文件精神,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及各学院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守护心灵 为我点赞”心理素质教育系列活动之“优秀心灵使者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校大、小班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乐观进取,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积极为同学服务。
2、积极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努力帮助同学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积极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工作得到班级同学的支持和肯定。
三、评选办法
参选个人需要填写附表。请各学院收集优秀心灵使者的参评材料,于5月25日前完成院内推选。优秀心灵使者各学院推选名额见下方表格。
个人材料要求:
(1)“优秀心灵使者”参选表格;
(2)个人主要心理工作事迹,不少于500字;
(3)该班同学对其工作成效的评价:评价者可根据自身感受对参选人员的心理工作进行评价,评价者不少于3人;
(4)个人照片2张:包括生活照和心理工作事迹照,并附上简明的文字说明。
请各学院将推选的优秀心灵使者相关材料(见附件1和附件2)汇总后,于5月2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yuchundu@126.com。
邮件主题中注明:*学院优秀心灵使者评选。评选出的“优秀心灵使者”将统一颁发奖状及证书,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获奖的优秀心灵使者予以表彰、奖励。
优秀心灵使者名额分配
学院 |
优秀心灵使者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5 |
电子工程学院 |
2 |
计算机学院 |
4 |
自动化学院 |
2 |
软件学院 |
1 |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
1 |
理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2 |
国际学院 |
4 |
网络教育学院 |
1 |
民族教育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网络技术研究院 |
1 |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
1 |
总计 |
31 |
注:心理协会成员将独立参评,不占名额。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