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通知,“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2日,为保证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请各学院、研究院认真做好学生安全稳定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研究院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提示,强化学生安全意识,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禁止学生在宿舍、实验室使用明火、电炉、热得快等违规电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教育学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外出前关好宿舍门窗,及时断电,确保安全。
2、不得进行任何有组织的跨省郊游活动;学生个人外出活动、探亲访友须在学院、研究院办理请假、销假手续。
3、各学院、研究院应提醒学生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做文明大学生。
4、注意宿舍安全、饮食卫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各学院、研究院在假期结束后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确保学生安全。
6、各学院、研究院要加强值班制度建设,掌控学生动态,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