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办理缓派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我校就业工作安排,拟定于3月10日前,完成2017届春季研究生毕业生缓派手续的办理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缓派申请流程:
1.毕业生于3月6日—3月10日登录就业信息网填写缓派申请;(如学院有单独要求,请毕业生遵照执行)
2.持相关证明材料至学院、研究院辅导员处进行缓派申请的初次审核;
3.各学院、研究院于3月13日—3月15日下午4点前将缓派材料交至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130办公室进行二次审核。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研究院可按照学院工作安排,提前通知毕业生做好缓派申请准备,统一规定时间完成缓派手续办理。
2.请各学院、研究院在详细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前提下,严格审核缓派材料。
3.请各学院、研究院做好缓派申请同学的后续就业服务工作。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62283677
学生处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