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心理咨询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及家长面对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惑与障碍,促进同学们健康成长,快乐学习。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将于3月6日全面启动心理咨询工作。具体信息如下:
1、 校本部心理咨询室、沙河校区心理咨询室、宏福校区心理咨询室均于3月6日(周一)起开放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咨询时段:
校本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30—5:30,晚上6:00—8:00
沙河校区: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3:30—5:30,晚上6:30—8:30
宏福校区:周一至周五下午3:30—5:30,晚上6:00—8:00
3、咨询地点:校本部:学生发展中心一层心理咨询室
沙河校区:综合办公楼303室
宏福校区:综合办公楼302
4、咨询对象:全体学生、教职工、学生家长
5、预约电话:校本部:62281882
沙河校区:66605525
宏福校区:58828507
欢迎广大师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选择,预约相关咨询时段。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