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励志邮我”优秀事迹宣讲活动的通知
为展现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果,挖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勤奋进取、自强不息的典型人物,鼓励大学生自立成才,感恩奉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校优秀贫困生先进事迹的宣传,增强学生的学习意识,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增进学生之间互帮互助的氛围,特开展“励志邮我”优秀事迹宣讲活动。
一、宣讲范围
8868体育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二、宣讲时间
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30日。
三、宣讲人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
2.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素质突出;
3.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4.在逆境中励志向上,奋发进取,积极乐观;
5.感恩社会,甘于奉献。
四、遴选方式
1.根据评选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报送辅导员处,由各学院进行报名;
2.学院辅导员和主管助学工作的老师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依照本院候选人数确定候选人名单;
3.助学中心开展遴选工作,最终确定10人参与各校区宣讲。
五、推荐名额
学院 |
候选人数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4 |
电子工程学院 |
2 |
计算机学院 |
2 |
自动化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软件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理学院 |
1 |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
1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现代邮政学院 |
1 |
国际学院 |
1 |
光电信息学院 |
1 |
网络教育学院 |
1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民族教育学院 |
1 |
网络技术研究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1 |
合计 |
26 |
六、表彰奖励
被推选进行“励志邮我”优秀事迹宣讲活动的同学,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奖励,并将优秀事迹上报。
请各院于4月10日前将本院候选人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至学生处助学中心。
助学中心联系人:周秋红 张洁琼
联系电话:62282757,邮箱:qgzx@bupt.edu.cn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