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研究生毕业生校内贷款还款的通知
关于2010级研究生毕业生校内贷款还款的通知
为使2010级研究生毕业生顺利办理毕业离校手续,从即日起学校开始进行2010级研究生毕业生校内贷款还款工作,现将还款具体事宜通知说明如下:
1、办理校内贷款还款的同学,请先到辅导员处领取校内贷款还款通知书,持还款通知书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手续,还款后请同学及时将还款回执交回辅导员处。
2、因故不能在毕业离校前办理校内贷款还款的同学,需填写延期还款申请单,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将从毕业生离校之日起,每年加收5%滞纳金,以月为计算单位,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滞纳金= 归还贷款延期的月数 ÷ 12 × 5% ×贷款数
3、还款期限:2月28日至3月15日
请相关同学积极做好还款准备工作,尽量在毕业离校前一次性还清校内贷款,以免影响毕业离校手续的办理。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