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68体育学生事务管理处
学生(2012)60号
关于给予部分本科经济困难学生假期车费补贴的通知
根据国家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按照助学工作计划安排,将继续对部分寒假回家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车费补贴。
具体要求:
1.给予补贴的学生须为本年度注册的本科经济困难学生。
2.补贴标准为往返火车硬座学生票(不含动车组列车),起始、到达站应与学生证所登记的家庭所在地一致。
3.给予车票补贴的学生名单,由各学院在12月28日之前报助学中心(名单格式见附件)。
4.报销时间:
校本部同学于开学后第一周的周二、周三(2月26日、27日)两天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中午不休息)凭学生证和火车票到助学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宏福校区同学于开学后第一周的周四(2月28日)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凭学生证和火车票到宏福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5.凡给予车票补贴的学生,假期中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工作。
假期车票补贴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人数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部) |
152 |
电子工程学院(本部) |
43 |
计算机学院(本部) |
95 |
自动化学院(本部) |
53 |
经济管理学院(本部) |
54 |
人文学院(本部,含12级语言类专业) |
27 |
理学院(本部) |
19 |
软件学院 |
21 |
国际学院 |
8 |
宏福校区2012级 |
143 |
合 计 |
615 |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