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公告栏 · 文章内容

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2-17 08:39:30]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校“基层就业卓越奖”参选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

1.政治合格: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即2012年6月以后毕业),在基层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师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作风优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甘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原则上从事就业工作3年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年限长的优先考虑。

4.工作突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勤恳务实,奋勉向上,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三、工作要求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各学院于2023年3月1日(星期三)17:00前,报送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以及推荐表签字盖章扫描件等电子材料,(如获得奖励荣誉,另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1600*900像素)各1张。相关材料按“学院名+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2283032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jyzx@bupt.edu.cn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址:学十楼130办公室

 

附件2:“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附件3:“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教师)

附件4:“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事迹

 

 

学生处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