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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工作评优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工作评优的通知
[2022-12-09 08:35:11]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激发各学院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学校学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2022年学生工作评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工作专项奖

设置本科生思政工作、研究生思政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就业工作、心理素质教育、学风建设、资助工作、学生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征兵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体活动专项奖。评选标准观测点详见附件1,每个单位原则上除就业工作外最多申报四项,申报单位填写申请表。

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一)深度辅导优秀奖

1.参评人员资格

2022年全年在岗的辅导员。

2.推荐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岗敬业、务实创新,严格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每学期对每一名学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深度辅导工作,做好深度辅导记录。深度辅导工作有思路、有方法,有效推动学生工作开展,内容充实、成效显著。

(二)工作特色奖

1.参评人员资格

2022年全年在岗的辅导员。

2.推荐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岗敬业、务实创新,严格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立足辅导员工作实际,在某一方面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新意,并在校内产生了一定影响或取得了一定成绩(北京市级以上荣誉优先),在工作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对辅导员整体工作开展有指导意义。

(三)爱心使者奖

1.参评人员资格

全校师生。

2.推荐条件

关心爱护学生,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遇到危急情况,主动进行干预,方法得当,成功化解危机。

(四)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学生事务工作联络员(从事学生事务工作满一年,全年在岗辅导员)。

2.推荐条件

认真完成、有效落实学校、学院布置的学生事务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熟悉学生管理制度内容和学生事务处理程序,服务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在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及时准确报送各类学生数据,特别是疫情相关数据统计;做好各类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学风建设和学业辅导工作,工作方式方法有创新,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认真宣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做好各类评奖评优工作;积极运用信息化平台开展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有成效。

(五)心理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学院心理负责人(担任心理负责人满一年)、辅导员(须有本年度成功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经历)。

2.推荐条件

认真完成、有效落实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心理工作;热爱心理工作,积极参与心理相关培训;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出一批工作出色的学生心理骨干;熟练掌握心理辅导技能和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技能;在干预和处理学生心理危机过程中发挥突出作用,有效避免极端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有效帮助心理问题学生解除心理困扰;重视家校合作,密切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交流;深入人心,心理工作得到学生的广泛认可,让学生广泛受益。

(六)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2022届毕业班辅导员及各学院的就业联络员(需从事就业工作满一年,全年在岗辅导员)。

2.推荐条件

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就业工作;所带毕业班就业率不低于学院平均就业率;按时、认真完成毕业手续办理相关工作;积极有效的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重点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在开展就业工作时,方式方法或工作内容有创新;认真完成学院或学校安排的培训和会议,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七)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各学院资助工作联络员(从事资助工作满一年,全年在岗辅导员)。

2.推荐条件

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资助工作;按时、认真完成资助数据审核报送相关工作;开展建档立卡等特殊群体摸排,在培养和学业、就业等帮扶方面成效显著;积极有效的开展资助育人特色活动,挖掘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典型且进行宣传报道,工作方式方法或工作内容有创新。

(八)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各学院征兵工作联络员(需从事征兵工作满一年,全年在岗辅导员)

2.推荐条件

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武装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征兵工作,按时参加征兵相关工作会议和培训,在宣传动员的方法上有创新,将全面覆盖式宣传和重点谈话式动员紧密结合,动员实效显著;熟悉征兵政策,不断提高自身征兵工作水平;及时帮助学生完成服役相关手续办理,在学习和生活上关心帮助退役学生。

(九)本科生思政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各学院学生思教工作联络员(需从事思教对接工作满一年,全年在岗辅导员)。

2.推荐条件

能够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完成学校及学院布置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学校部署,积极配合参加校级活动组织和材料征集;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学生工作,在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学生工作课题研究、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等工作上有优秀成绩和代表性成果;善于总结梳理,能够按时完成并提交学院相关工作总结材料,形成具有宣传性、可推广的经验成果;积极进取,不断提升自我,在“辅导员队伍建设年”系列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和工作成效。

(十)研究生思政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2022年全年在岗的研究生辅导员。

2.推荐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岗敬业、务实创新,严格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立足研究生工作实际,结合研究生成长成才规律,做好思政教育“最后一公里”工作;与研究生导师、科研团队密切联系,积极配合,协同育人;将党建、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等融入思政进科研团队工作中,使思想价值引领贯穿研究生教育培养全过程。工作举措有力有效,深受研究生信任、喜爱。

(十一)各类奖项推荐名额如下:

深度辅导优秀奖、工作特色奖、爱心使者不限名额,由辅导员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自行申报,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心理工作先进个人、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思政工作先进个人、研究生思政工作先进个人由学院推荐,每个学院可各推荐1—3人。

三、评选办法

学校成立学生工作评优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学院专项奖评选的组织协调、结果审定与争议处理。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具体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

(一)学院学生工作专项奖

各学院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自行申报,原则上除就业工作外每个学院最多申报四项。请填写《学院学生工作专项奖申报表》(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5),并于1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扫描版发送邮箱buptsxjyk@126.com。

(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1.个人申报

由辅导员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自行申报,填写《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提交各学院。

2.组织推荐

各学院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院内推荐工作,综合考量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表现,确定本单位推荐的各类奖项推荐人选。

申报表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于12月16日前将个人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4)提交,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buptsxjyk@126.com。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