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部分本科经济困难学生假期车费补贴的通知
根据国家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按照助学工作计划安排,将继续对部分寒假回家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车费补贴。
具体要求:
1.给予补贴的学生须为本年度注册的本科经济困难学生。
2.补贴标准为往返火车硬座学生票(不含动车组列车),起始、到达站应与学生证所登记的家庭所在地一致。
3.给予车票补贴的学生名单,由各学院在12月20日之前报助学中心(名单格式见附件)。
4.报销时间:
校本部同学于开学后第一周的周二、周三(2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中午不休息)凭学生证和火车票到助学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宏福校区同学于开学后第一周的周四(2月16日)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凭学生证和火车票到宏福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5.凡给予车票补贴的学生,假期中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工作。
假期车票补贴名额分配表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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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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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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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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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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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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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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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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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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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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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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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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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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