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都大学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创作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都大学生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创作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大学生实践之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按照北京市教工委《关于开展首都大学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举办此次主题创作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谱十九大赞歌,开启新时代梦想
二、活动安排
1.主题创作阶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院组织学生结合专业优势创作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感染力强的微电影、平面设计、原创歌曲、摄影、手工创意等作品。
2.作品征集阶段(12月11日至12日)。各学院提交作品,入选作品将通过易班进行展示。
3.作品评选阶段(12月13日至14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对全部申报作品进行评审、点评、打分,根据评委的打分结果推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北京市级评选。
三、作品征集要求、评选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创意作品征集要求
1.征集原则。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创意作品要求内涵丰富,创意新颖,色彩明快,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强的作品。
2.作品数量。各院征集作品应不少于以下分配标准。
学院 |
征集作品数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5 |
电子工程学院 |
3 |
计算机学院 |
4 |
自动化学院 |
2 |
软件学院 |
1 |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
2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2 |
现代邮政学院 |
1 |
理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人文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国际学院 |
4 |
网络教育学院 |
1 |
网络技术研究院 |
2 |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
1 |
合计 |
34 |
3.作品类别。微电影、平面设计作品、原创歌曲、摄影作品、手工创意作品等。
4.作品要求
①摄影作品,要求彩色设计,构图规则,寓意贴切,图案清晰流畅,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②微电影类、延时摄影作品,为AVI/MP4/MOV/MPEG格式,时长3-8分钟,画面比例16:9,分辨率1920x1080,码流5Mbps以上。要求画面稳定、流畅、色彩正常。
③平面设计类作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作品以纪实为主,场景人物必须真实。
④歌曲类作品,以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思想。根据改编唱词或自编自创,以实际生活为蓝本。
⑤手工创意类作品,大学生自己设计,自己动手制作的作品,作品可以是环保类、废物利用、陶器、手绘作品等,作品凸显大学生青春活力,无限创意,同时能很好的将体现核心价值观的元素融入其中。
⑥作品请勿添加任何水印。
⑦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说明请用word文件,必须与作品标题相同)。
⑧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与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立创意作品奖5名,对于优秀作品还将汇编成册,并给予作者一定创作补助。
四、工作要求
开展主题创作是大学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效实践形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充分调动大学生的能动性、主动性,积极参加作品创作征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畅郁,联系电话:62282736
王云红,联系电话:62283577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