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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心理工作先进集体评优表彰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心理工作先进集体评优表彰的通知
[2017-11-22 14:20:50]

各学院、研究院:

为全面落实《8868体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校学发[2016]10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全校心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学校决定组织开展8868体育2017年心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参评对象:各学院、研究院

参评条件:

(1)重视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2)在心理研判会、辅导员心理培训中积极出勤。

(3)能定期对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负责人等人员开展培训和指导,并落实学院、导师、辅导员的工作责任,形成全员育人的工作格局。

(4)积极在本院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形成品牌,在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5)积极承办北京市、学校组织的心理素质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建立本院心理危机干预体系,认真落实“一人一册、一人一策、一人一组”政策,积极化解本院心理危机个案,本年度无危机事件发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拟评选心理工作先进集体2个。

三、奖励措施

学校对获奖集体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评选程序

申报单位在认真总结一年来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提交书面与电子总结材料(附活动资料、活动照片等),填写《8868体育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报送心理素质教育中心。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要求填报材料,并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申报先进集体的材料及填写好的《8868体育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报送心理素质教育中心,电子版文件以压缩形式发送到心理中心邮箱(标题:学院-心理评优材料)。

地址:学生发展中心102办公室

联系人:涂翠平

联系电话:62281882

邮箱: buptxlzx@126.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