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新疆籍学生暑期返疆发声亮剑宣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新疆籍学生暑期返疆发声亮剑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及全体新疆籍同学:
为认真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 12 部委《关于切实加强有关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总体部署及近期全区上下开展的发声亮剑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全体内地高校新疆籍学生开展暑期返疆发声亮剑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性质: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二、参与对象:
8868体育全体新疆籍在校本科生(不含2017届毕业生)中的返疆回乡学生。
三、活动内容:
1、发声亮剑宣讲活动以宣传民族团结、民族互信和去极端化为基调,通过宣讲内地学校的办学情况,学校发生的感人故事以及学生本人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成长经历等,重点要发声亮剑声讨“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揭露其丑恶嘴脸,表明学生坚定的政治立场。发声亮剑宣讲活动,可由学生根据自身经历、体验自拟发声亮剑稿,内派教师予以指导。
2、学生暑期返疆回乡后,应立即到当地驻村工作组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到,由驻村(社区)工作组安排宣讲时间、地点、宣讲对象。
3、学生完成发声亮剑宣讲任务后,由各驻村(社区)工作组在登记表上填写鉴定意见,基层党组织盖章认定。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驻村(社区)工作组收集交当地基层党组织(社区或居委会)留存,一份由学生返校时交给所在学院,存入本人档案。
四、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发声亮剑宣讲动员工作,让同学们明确活动内容和要求,确保实践活动优质、高效。各学院印制、发放《2017年暑期学生回乡发声亮剑宣讲情况登记表》两份(见附件1),表格要求双面打印。各学院将《新疆籍学生“发声亮剑宣讲”社会实践活动信息汇总表》(附件2)汇总,于7月13日前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
2、本次暑期返疆回乡发声亮剑宣讲纳入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返校后凭《2017 年暑期学生回乡发声亮剑宣讲情况登记表》(附件1)可到学院认定相应的社会实践学分。
3、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发声亮剑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训会,请相关辅导员及返疆回乡同学准时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校区 |
时间 |
地点 |
宏福校区 |
7月5日中午12:30 |
教二楼202 |
沙河校区 |
7月6日中午12:40 |
教学实验综合楼N301 |
西土城校区 |
7月7日中午12:30 |
学生发展中心118 |
五、注意事项:
1、暑期不返疆回乡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写明不回家的原因和理由,并由辅导员签字确认,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备案后,可不参与此次活动。
2、如有问题,可与我校内派管理教师杨焱青老师联系,手机号:18811552368。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