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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7-09-26 10:43:03]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本科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8868体育学生管理规定》(校教发〔2017〕32号)及学校评优表彰相关管理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本科生评优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评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类奖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奖学金与各类助学金可以兼得。

二、奖项设置

1.学校奖项设置

序号

奖项名称

名额

1

学校一等奖学金

3%

2

学校二等奖学金

10%

3

学校三等奖学金

25%

4

三好学生

10%

5

优秀学生干部

5%

6

文体积极分子

5%

7

学习进步奖

3%

8

本科生先进班集体

20%

9

本科生优秀宿舍

10%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学金及双培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三、工作流程

1.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年度评优工作安排,按照各学院学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广泛宣传、组织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公示的程序,向学校推荐初评名单。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和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

学院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先进个人、集体名单,并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按程序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学院的推荐,组织等额评审,提出先进个人、集体建议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提交材料

各学院将各项评优结果汇总表,学生综合排名表,各类学生评优、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学院评优工作总结,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bupt.edu.cn

截止时间:10月20日

电话: 62282608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