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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14-10-23 16:34:52]

8868体育学生处 

学生[2014]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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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近日将为我校研究生办理2015年大病医疗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201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新参保)

2012、2013级硕士研究生中医疗类别为B类的学生(续保)

二、参保方式:

2014级研究生新参保工作:

2014级研究生应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学院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险学校管理子系统”录入新参保学生数据,形成学院汇总数据后报盘,同时提交通过系统打印的《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2012、2013级研究生续保工作:

各学院根据2014年参保数据整理、导出学生参保信息后报盘。

三、缴费方式:

每名学生应缴医保费用160元,全部由学校补贴。

四、报销政策:

根据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参保学生可享受以下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参保第一年可报住院费用,650元以上按70%报销,每年最高报销额度为17万元;

门诊:参保第二年除享受上述住院报销外,可享受门诊费用报销,650元以上按50%报销,每年最高报销额度2000元。

大病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后,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加5万元以内的再报销50%,超过5万元的再报销60%,上不封顶。

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协助做好宣传、落实工作,组织填写信息采集表,做好新参保学生信息录入、核对工作。请于10月31日前将学生参保材料报至学生处研究生科(办公楼206),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qgzx@bupt.edu.cn。

各院应提交材料:

(1)通过系统打印的新参保学生《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2份);

(2)系统导出的学院数据电子文件(含新参保和续保学生数据);

(3)参保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