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公告栏 · 文章内容

关于2015年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的通知

关于2015年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的通知
[2015-01-12 16:17:41]

关于2015年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年寒假(2015年1月25日至2月28日)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寒假工作安排,公寓中心将安排寒假留校同学进行集中住宿,请各学院予以理解和配合,共同做好2015年寒假集中住宿工作。

1、集中住宿时间与地点:时间为201521日至2015224日;集中住宿地点为学6楼 。

学8楼、学10楼和学29楼不封楼

2、腾房时间:需要进行腾房的是居住于学6楼的大二学生,涉及人文学院、计算机学院、数媒学院、电子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请以上几个学院协助学生处公寓中心进行腾房,于2015年1月30日前完成腾房工作。届时公寓中心将为每位腾房的同学提供编织袋(腾房补贴和编织袋在学6楼管理员处领取,编织袋每人限领两个,行李统一存放于储藏室)

3、房间清理:公寓中心于20151月31日对学6楼相关房间进行卫生清理及设备维护工作。

4、集中入住时间及安排:公寓中心会于2015年1月25日在学6楼大厅张贴具体宿舍安排结果,20152月1日9:00-15:00寒假留校同学集中入住学6楼。公寓封楼时间为2月1日下午17:00。

5、寒假留校申请办法及期限:为了保证寒假留校同学的住宿,今年寒假住宿工作仍执行按比例留校的办法,请学院协助进行统计协调,请各学院于2015120下午5点前将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和学院盖章的纸制版报学生处公寓中心办公室(学8楼2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gyzx@163.com,公寓咨询电话:62283713。各学院留校学生住宿登记表见附件,请各学院自行下载并协助统计。各年级留校比例见下表。

住在学8楼、学10楼和学29楼以学6楼不参与腾房的学生不参与比例计算不做基数也没有名额限制),各学院只需将学8楼、学10楼和学29楼以及学6楼不参与腾房的学生寒假期间留校名单交公寓中心即可,便于假期统一管理。

 

学生类别

留校比例

二年级本科

3%

三年级本科

5%

四年级本科

7%

校内硕士生和博士生

8%

 

6、学6楼腾房同学注意事项:如果是学6楼需要腾房的学生,寒假申请留校住宿并由所在学院同意统筹安排的同学(同样算在各年级比例中),可以安排在本宿舍住宿。宿舍内其他回家同学的床位用来安排需要集中住宿的学生住宿。

7、关于集中住宿期间的作息时间:早6:30开楼门,晚11:30关楼门。请同学们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出晚归者,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8、关于集中住宿期间的安全问题: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留宿外人。发现可疑人员或安全问题,请及时与值班人员取得联系,或者拨打公寓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62281916。

9、关于电费:学生处公寓中心将为寒假集中住宿的宿舍,每个宿舍免费提供20度电,超出部分个人负担。

10、各楼开楼时间:2015年2月25日公寓正式开楼,集中住宿的学生于当天搬回本楼住宿。公寓中心于2月26日进行房间卫生整理及设备维护工作。

寒假集中住宿工作给相关学院老师和同学们带来的不便,公寓中心在此致歉,感谢你们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学生处公寓中心

2015年1月12日

/upload/file/201704/2015011210085507832033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