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版),为顺利开展我校2015—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生源地贷款续贷手续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我校全日制在校的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2、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工作流程
1、贷款学生在线申请
请各学院、研究院通知需要办理续贷的同学,于6月22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贷款学生应在声明中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等情况,并提交续贷申请。
2、学校审核
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生处助学中心将于6月30日前进行在线审核,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退回学生重新填写。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在线提交申请。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在线提交申请或提交申请不合格者,将影响生源地贷款续放款。
如有学生休学、转学、退学、出国、开除学籍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应及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变更,相关学院及时将学生情况反馈至学生处助学中心。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