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寒假期间安全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2011年寒假自1月24日(星期一)至2月19日(星期六),学生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寒假期间,正值新春佳节之际,请各学院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一、旅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防盗,确保人身安全。
二、假期注意交通安全,防止意外车祸等事故发生。
三、参加各类节日活动要遵纪守法。尽量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
四、提倡文明做人和勤俭节约,避免铺张浪费。
五、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的治安管理规定,注意安全。
六、留校的同学在校内教室或宿舍的活动,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并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七、要按时返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要按规定请假。
八、各学院要做好寒假结束后返校学生的统计和排查工作。
祝老师和同学们寒假愉快,阖家欢乐,平安如意!